全民健康保險

全民健康保險:
全民健康保險是一種自助自繳保費、部分負擔互助,全體民眾共同分擔患者之醫療費用﹞及他助﹝高風險族群與低所得者負擔較其應繳保費為低﹞的強制性社會保險制度,凡符合投保資格者均應參加。本會除免費為會員辦理全民健康保險業務,並且義務幫其眷屬服務不加收任何費用。
 
保險對象:
是指經投保單位申報投保的各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
 1.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工會者,屬第二類被保險人。
2.眷屬範圍:無職業的配偶,無職業的直系尊親屬﹝父母、祖父母﹞,二親等內 
直系卑親屬﹝子女、孫子女﹞未滿二十歲且無職業,或年滿二十歲無謀生能力
    或仍在學就讀或應屆畢業未滿一年或退伍未滿一年且無職業者得以眷屬身份辦
   理,或依條件檢附重大傷病證明、學生證影本、退伍令影本等相關文件辦理。
 【註】:具有公、勞、農保資格者,不得以眷屬身份投保。為二位以上被保險人的眷屬者,應該擇隨配偶或二等親或負扶養義務的被保險人投保。年滿二十歲無職業之眷屬須至當地市區公所辦理健保。
健保退保轉出,如有下列情形者請至工會辦理:
1.移轉投保單位時,即在原單位勞保退保須同時辦理健保退保轉出。
2.改變投保身份時,即喪失被保險人資格或不合眷屬身份條件,如辦理老年給付或眷屬年滿二十歲不合眷屬身份辦理時或另有工作勞保時,須從原單位退保轉出。
3.死亡。
4.成為現役軍人,如受徵召服役。
5.在監所接受刑的執行之受邢人。
6.失蹤滿六個月者。
7.喪失投保條件者。如移民、出國留學工作、戶籍遷出者。
 
出國進修,健保應如何處理?:
保險對象如果預定出國六個月以上,可以於出國前選擇繼續參加健保或辦理「停保」
1.選擇繼續參加健保,繳納健保費,在國外發生緊急傷病或分娩時,可檢具醫療費用收據等相關證明文件向中央健康保險局轄區分局申請核退醫療費用。
2.選擇辦理停保,在停保期間不需繳交健保費,所以也不能享有健保的醫療權益。
中斷投保業務:
1.何謂中斷投保?
    全民健康保險是一種強制性社會保險,凡符合投保資格,都要以適當身分持續投保,不能有中斷投保情形。但部份保險對象因轉換工作,暫時性失業或地址遷移...等因素,導致投保紀錄不銜接,且未繳納保險費者,即有中斷投保之情形。
2.如何補辦中斷投保?
    中斷投保者只需於繳款單寬限期限前持單至金融機構照額繳納,即完成補辦中斷投保手續。若對於中斷投保紀錄或繳費有異議者,可依照通知單中詳列之投保單位中斷區間,赴當時之投保單位查詢提出申復,以保障被保險人權益。